电梯投入使用后,质监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电梯中张贴有《电梯使用标志》,标有下次检验日期,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在电梯到检日期前一个月报检,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每个月不少于两次的维护保养;同时,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业主应按照轿厢内张贴的乘客须知安全文明乘坐电梯,共同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