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名称:深圳市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维保电梯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结果: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