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已进入集中申报阶段。根据最新政策要求,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9日。
【支持范围】
支持城市或者县城(城关镇)依法依规建设、居民(业主)意见一致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含自建房、别墅)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
【补贴标准】
按住宅层数分档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申报条件】
一是已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制定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并经过联合审查,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电梯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居民(业主)就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资比例、后期管理维护方案等共同决定事项,已依法表决同意。三是已签订加装电梯合同。四是应为2026年1月1日以来按规定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备案、告知)等同意开工手续的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
【申报流程】
立项备案: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赋码;系统申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线上填报。
对于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动完成相关前期手续办理,符合条件后纳入项目储备库;对于符合条件但未获得国债资金支持的项目,优先纳入下一批国债支持项目计划。
【其他事项】
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共同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以及监理。
加装电梯技术性能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有关要求。优先选用整机质保和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电梯,有条件的应满足无障碍要求。
【咨询电话】
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635756;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63265;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783276;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626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