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武汉一小区发生一起事件。一位七十余岁的老人因身体原因,在电梯内无法控制排便行为,在电梯内如厕这个行为被物业监控摄像头完整记录。物业管理人员没有进行任何打码的行为,直接将图像发至小区业主群,致使老人遭受指责和非议。事情的发展朝向所有人都不愿看见的角度发展,老人在承受巨大压力后,于9月5日离家出走,并在四天后被发现自杀身亡。
据老人儿子周先生回忆,老人因身体机能退化,控制如厕的能力下降,导致当天在电梯里忍受不住排便,而且也尝试用黑色袋子接住。但是还是有部分的排泄物遗漏。物业通过监控发现后,没有对这个图像资料进行任何处理就发到了业主群里,引起业主群的议论。
后面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将未进行任何处理的图像上传至小区业主群,致使老人饱受非议和指责,这对老人的打击非常大,在一周多的这种议论下老人在9月5号离家出走,四天后被发现自杀身亡,这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结局,物业的这种做法被老人的家人认为是导致老人身亡的主要责任。而物业承认在做法方面存在疏忽,但没有对周先生提出的在业主群内澄清事实的要求作出回应。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对此事进行了法律分析,认为物业在公共舆论监督中并不违法,但未对监控图像进行处理的举动确实不合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我们都不愿意看见的,老人的离世会带给其家人无限的悲痛,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双方如果各退一步,尽可能地站在对方地角度去思考问题,尽可能的去协商,物业的做法就是该事件的导火索,如果处理的时候更加谨慎更加合理化人性化,双方好好的协商将事情的影响降低,让老人道个歉给大家造成了麻烦,物业了解相关信息后表示理解老人的身体,其实事情不会发展成这样,您怎么看待这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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