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获悉,《合肥市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本月底前将对合肥市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6月底前,合肥将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
本月底前,合肥住宅老旧小区全面排查
根据安排,合肥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作用,全面摸排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梳理住宅老旧电梯所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包括物业单位基本信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等情况,全面掌握住宅老旧电梯安全和管理状况,建立信息台账。
同时,合肥计划通过12345热线、“话说物业”留言平台、96366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征集电梯各类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
记者了解到,2024年9月底前,合肥将对全市住宅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
分类维修改造更新
此次,合肥市建立应急绿色通道,按照“紧急修、Q保运行”的原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设立并保持不低于200万元的应急备用金,用于垫付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费用,垫付的费用应按照“谁借用、谁返还”的原则及时返还。
住宅老旧电梯将实行分类维修改造更新,对照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隐患台账,组织维护保养等单位及时处置,消除隐患,所需资金按相关方式筹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或未缴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制定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筹措办法。
记者了解到,一般维修,原有物业合同中约定由维保单位承Q担的,或是经协商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的,按合同约定或协商意见承担所需资金。。对暂不影响群众安全出行,但安全评估明确建议重大维修、改造、更新的,由电梯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使用单位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重新购置安装电梯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
而在应急维修改造更新方面,合肥市推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不少于10%的物业服务费单独列支,用于住宅电梯等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对存在严重隐患、电梯故障停机,已经影响群众安全出行的,需要立即维修改造更新的,由电梯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使用单位按合同约定从物业服务费中列支,或按规定申报使用应急备用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探索“蓝黄橙红”分级管理方法
“2024年底前,制定出台加强合肥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初步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电梯安全风险。”相关负责人透露,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等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年限较长、运行故障率较高、居民群众投诉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或各方对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意见不统一的,委托具有安全评估能力的机构开展安全评估。
此外,合肥市还计划探索智慧信用监管,探索建立与96366电梯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和物业管理信息化平台联通机制,对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强化住宅电梯风险预警和信息共享,同时,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信用监管措施,运用“蓝黄橙红”分级管理方法,实施分类监管。
据介绍,合肥市将加大对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中恶意串通招投标、套取挪用有关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对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曝光惩戒,形成有力震慑。(记者 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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