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
让电梯安全管理有据可依
市民安全有了“硬保障”

近日,丽水市召开《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吴黎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和达,市建设局副局长叶青华分别发布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雷蕾主持。

出台《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有哪些考量?
法规有哪些特色亮点?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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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关乎民生福祉
我市现有电梯3.1万余台,其中使用10年以上的电梯5700余台,占电梯总量的18.4%。随着电梯总量的快速增长以及电梯设备的自然老旧,电梯配件老化、困人、维护保养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电梯安全已成为关乎民生获得感、社会安全感的重大治理课题。
面对电梯管理领域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有的安全管理规范已不能完全有效应对,需通过地方立法,对上位法作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此次立法,我市聚焦住宅、企业、商场等不同电梯类型,系统总结近年来省内外以及丽水自身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行之有效做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更加刚性的法律约束力。
作为丽水市首部针对电梯安全的地方性法规,《丽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5年11月28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3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聚焦五大核心内容
责任体系更清晰
《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各级政府及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各方法定责任,强化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构建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出了事知道该找谁,归谁管”。
资金保障更有力
聚焦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资金筹措难的问题,《规定》明确了所有权人为费用承担主体,细化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这从制度层面上破解了电梯“维修缺钱、保养断档”问题,为电梯安全长效运行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源头管控更严格
很多电梯出问题,实质根源在前期。《规定》将安全关口前移,从选型配置、土建施工、安装验收等源头环节加强管控。明确电梯选型配置的技术要求、安装前的现场查验、施工后的严格验收等规范,特别细化了电梯井道等土建工程的防渗漏保修责任。从根本上减少电梯的“先天不足”问题,筑牢电梯安全第一道防线。
智慧防护更升级
让电梯更智能、让科技守护安全是提升电梯安全水平的发展方向。《规定》强制要求,新安装、更新、改造及重大修理的电梯,必须配备温度控制、信号覆盖、运行监测等设施设备,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和智能识别阻拦系统。实现电梯运行动态监测、风险智能预警、突发事件高效处置,以“智治”强监管,全面提升电梯安全防控水平。
应急救援更高效
《规定》构建了以“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为核心,联动110、119等报警平台的快速救援体系,并推行“就近调度”机制,确保被困人员得到快速解救、及时脱困。同时,对使用年限超15年的老旧电梯实行分类安全评估,做到该修则修、应换尽换,杜绝电梯“带病运行”,从源头降低困人风险。
硬核举措打造安心乘梯环境
《规定》的出台,创新采用“清单式”条款,把电梯安全责任精准压实到各个环节,不仅明确电梯设计选型严格契合丽水本地配置要求,规定制造单位整机质保期限一般不少于五年,同时明令禁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乘客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
《规定》聚焦群众乘梯的“急难愁盼”,推动责任体系更清晰、资金保障更有力、源头管控更严格、智慧防护再升级、应急救援更高效,努力让全市每一部电梯都成为群众放心的“安心梯”。
2024年至2025年,我市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共计8535万元,专项投入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两批次593台电梯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今年,我市还计划再更新电梯200台,靶向解决老旧小区电梯老化失修难题,持续筑牢电梯安全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