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宁波市住建局消息,该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资金管理新政,整合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市区两级补助资金和市级激励资金三类资金,构建“国债+补助+激励”三重支持体系,进一步降低居民加装电梯成本,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速扩面。

专项资金三部分构成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市六区及相关开发园区,包括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六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专项资金由三部分组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市区两级加装电梯补助资金和市级加装电梯激励资金。
资金使用范围有明确界定:国债资金和补助资金,可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基础、底坑(含管线迁改)、井道、连廊、电梯等工程所需费用;激励资金,可统筹用于加装电梯相关工作推进。

慈湖人家小区加装电梯
最高每台补助35万元
补助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由市、区两级财政按4:6比例共同承担,具体标准分两类执行——
一是,未获得国债资金支持的加装电梯项目,按每台20万元予以补助;
二是,获得国债资金支持的加装电梯项目,对单台电梯工程总费用超出国债资金的部分予以补助,每台不超过5万元。
激励资金设置两类补助,标准均为每台1万元——
一是,对市六区完成年度加装电梯目标任务的,市级财政按1万元/台给予补助;
二是,对推进成片加装电梯或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的项目,市级财政按1万元/台给予补助。
其中,成片加装电梯界定为既有住宅单体加装量达到小区可加装总量60%且总数在5台及以上;
平层入户加梯方式是指加装电梯停靠层站与各层入户楼面标高相同,从电梯停靠层站可以水平入户的加梯方式。
据宁波市住建局消息,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除可申领国债补助外,市级财政另外再给予配套补助,单台最高可达5万元。政策叠加后,4—6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合计可获补助30万元/台,7层及以上项目合计可获补助35万元/台。
与宁波市此前每台20万元的加装电梯补贴标准相比,单台补助额度提升了10万至15万元不等。

镇电小区平层入户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