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每部电梯的补贴标准从之前的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
该政策适用于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合法住宅类建筑。具体操作如下:
申请条件:
必须是已使用超过20年的老旧小区。
小区居民需达成一定比例的同意意见,通常要求超过三分之二的住户签字同意。
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居民同意书等。
资金分配:
补贴资金的50%可以用于实施主体实际承担的电梯建设费用,其余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完成安装且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并投入使用后,可以申请领取补贴。
适用范围:
非由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每部电梯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实施主体:
政府对加装电梯共补助20万元/台,涉及管线迁移所需费用由各管线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承担5万元/台,超出部分由各管线单位分担。
此次政策的调整不仅提高了补贴金额,还解决了低楼层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的问题,从而加快推进了电梯安装工作。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和残疾人来说,更加方便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