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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六种电梯明年禁止销售
发布时间:2015-12-01 09:39: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编辑:政府采购信息网 浏览数: 0
[摘要]   《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
 
     《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接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将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进行分包、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挂靠形式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活动。
 
  《办法》明确,禁止销售以下6类电梯,即未经许可生产的、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存在安全性能缺陷的、利用报废或翻新部件拼装的、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和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电梯。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电梯用于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也属于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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