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主要围绕落实市场监管总局52号文件精神,结合天津实际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5〕52号),天津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老旧电梯更新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推进。
督促电梯制造单位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与住建、发改等部门政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推动我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推动有关行业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老旧电梯更新后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更新电梯检验、检测工作。做好住宅老旧电梯安装监检,严格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电梯更新后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