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阎良,一家物业公司因为没做好电梯安全管理的本分事儿,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开了张2000块钱的罚单。这事儿给不少管理公共场所电梯的单位提了个醒:管电梯安全,不能马虎!
罚单背后是啥原因呢?主要两条:
签单不及时:维保公司来给电梯做检查保养了,作为电梯使用方的物业公司,按规矩该在维保单上签字确认。但他们没按时签,这就没履行好监督责任。
违规继续用电梯:更不应该的是,有关部门已经通知让这台电梯停用整改,物业公司却没马上停掉电梯、也没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提醒大家别用。相当于让有隐患的电梯继续跑,风险就大了。
这个行为踩了《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雷区。
为啥罚两千?监管部门考虑到物业公司被查时态度挺好,也挺配合,主动交了检验报告等材料,根据处罚从轻的规定,才按比较低的标准罚的。要不,可能罚更多。
这案子给所有管电梯的单位敲了警钟:管电梯安全不是虚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
盯紧维保质量:每次维保来了,要看着点,该签字就得签,确保活儿干规范了。
该停就得停:要是收到停用通知,必须立马停电梯,挂上大牌子告诉大伙儿别用,别让风险扩大。
日常管理要扎实:按时检测,该修的修,维保记录等资料也得保管好。
电梯安不安全,关系着大家的安全出行。这次处罚就是想告诉大家:只有把责任实实在在扛在肩上,把纸上的规定变成每天管电梯的实际行动,才能真正堵住安全漏洞。
监管部门放了话,对这种“不把安全当回事儿”的行为,以后会继续“零容忍”,大家一起努力,才能把电梯啊这些特种设备的安全给看住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