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梯自行检测长效机制,合肥市监局依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25〕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优化电梯检测流程如下:
一、机构资质严审
检测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核准证书、在合肥业务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检测人员资质证书、执业公示及社保记录,承诺事项须有效执行。对存疑信息实施现场核验;信息不达标者需重新提交;发现违规或未履约行为,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并纳入信用档案。
二、检测过程双监管
全程录像溯源:检测过程需全程录像,录像须真实完整、可追溯,保存至下一检测周期;
扫码计时操作:2025年9月底前全面推行扫码检测。检测人员须2人到场扫码签到,执行分层级最低检测时长:
≥17层垂直电梯:≥50分钟
<17层垂直电梯/自动扶梯:≥40分钟
杂物电梯:≥25分钟
三、整改闭环管理
超期未整改项目,检测单位须出具“不符合”报告并同步报市场监管部门。关键项整改须现场核验,留存视频佐证,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发合格报告。
四、行业自律强化
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诚信管理,推动行业自觉抵制低价恶性竞争与虚假检测行为,重点监督检测单位是否落实技术规范及地方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