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于2025年8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对市区范围内4层及以上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每台给予2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贴。该政策自2025年9月25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根据新政,在省级财政每台补助10万元的基础上,市、区两级将再追加15万元/台的奖补资金(市、区各承担7.5万元)。若实际加装总费用低于25万元,则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补贴。政策覆盖城六区内符合建筑安全要求、权属合法且未纳入拆迁计划的住宅项目,三县一市可参照执行。
加装及后续维保费用以业主自筹为主,允许按楼层协商分摊比例,并可使用业主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针对特殊困难家庭,还可按规定申请额外补助。加装需经单元或楼栋业主依法共同决议,并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新增电梯部分不予产权登记,不纳入不动产面积。
该政策是2020版试行政策的延续与升级,旨在提升居住品质、完善住宅功能,重点回应老龄化背景下的无障碍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