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未央区启动电梯责任保险统保项目
发布时间:2015-07-28 09:54:57    
[摘要]  日前,由陕西西安市质监局未央分局推行的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满足群众在电梯安装...

  日前,由陕西西安市质监局未央分局推行的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旨在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满足群众在电梯安装、日常维保、使用过程等各环节的保险需求,发挥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作用,降低电梯事故率,创新电梯监管模式,形成“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协同、市场运作”的电梯责任保险长效机制。

  据了解,该项目其中一种方案为基础保费价格为每年180元一部电梯,附加保费有雇员伤害责任60元每部和放弃代位追偿权20元每部,在此基础上每台电梯的保费视其类型、使用场所、使用年限等因素而有所浮动,体现了越可靠的电梯保费越低的原则,通过保险费率的调节促使相关投保单位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和维保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据未央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未央区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实现了一大创新,即“一人投保,多方受益”,即电梯的使用人、维保单位、管理人等相关方,只要其中任意一方投保了统保示范产品,其他方都自动成为被保险人,避免了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明时,保险拒赔的情况。为保证保险的理赔时效,电梯责任保险设计了“先赔偿后追责”的赔偿原则,无论事故的责任在谁,保险公司都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先行赔付,再去向相关责任方追偿,赔偿问题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获得解决,这将有效降低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本文标签: 电梯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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