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条件,申报安装流程及资金等老旧小区居民关心的问题。武汉中心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合法住宅类建筑可申请增设电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费用由业主自筹,但非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补贴。
增设电梯需本单元房屋2/3以上业主同意
《意见》中规定,武汉中心城区已建成投入使用、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且未安装电梯的4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合法住宅类建筑可申请增设电梯,增设电梯需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
一个窗口受理审查事项
《意见》创新力度大, 过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需要按照建筑改扩建办理手续,审批过程涉及规划、建设、房管、消防、质监、水电气等多个部门。新出台的《意见》以便民为出发点,由各区政府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增设电梯窗口,由窗口统一受理增设电梯的所有审查事项,市民再无需各部门之间往返,涉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分办、转办和督办。同时,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改为部门联合审查,并对审查时限进行了规定。
简化流程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只需开展可行性分析、业主签订协议、编制规划方案、申请审查方案、部门联合审查、施工管理、电梯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筹集,这八大流程。
安装资金需自筹但有补贴
电梯安装的资金从何而来?《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费用由业主自筹,但为了鼓励居民增设电梯,非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将按照每部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优先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具体补贴办法正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国土规划局制定中。
每个中心城区在3至5个老旧小区开展加装电梯试点
去年10月至11月,受武汉市政府委托,楚天都市报向武汉市民征集2018年十件实事。其中,市民反映最多的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最终,此事被列入武汉市政府今年“十件实事”。按照武汉市委、市政府要求,每个中心城区今年内要在3至5个老旧小区开展加装电梯试点,新城区也要积极开展试点。
《意见》出台前,武汉市国土规划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已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目前,各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已完成了各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试点单元申报。
截至9月底,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共申报试点单元450余个、经可行性分析满足增设要求的350余个、业主已签订协议并编制规划方案的240余个,其中部分小区的电梯加装已开工建设或实施完成。